摘要

<正>国函[2020]15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