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重可实现理论中的划界问题一直是科学家和哲学家们面临的重要理论难题。目前,国内外学界关于如何判定多重可实现的标准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机制标准、层次标准与分类标准。但是,这三种原则均面临着理论困难。机制标准面临着结构与功能之间存在的“逻辑鸿沟”,层次标准中对组织成分的诉诸使得多重实现存在过于宽泛的可能性,分类标准过分强调科学分类和种类拆分,致使多重实现丧失作为独立存在的属性或种类及其关系的自主性地位……层次机制的融合标准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上难题。尽管仍存不足,但是其对标准问题的思考本身仍然是我们提供理解和判定多重实现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单元,对于解答心身还原论问题和特殊科学自主性与否等问题上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