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文化共同体是实现村民“人的现代化”与乡村产业“物的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在“人”与“物”的互动中,村民的文化需求必须基于具有共同的价值认同和情感归属的乡村文化共同体建设才能得到满足。共同体作为一个边界概念,明确边界内外要素的功能以发挥其作用是建设乡村文化共同体的逻辑前提;共同体作为一个组织,从制度硬制约和文化软约束两个方面进行建设是其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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