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非靶向物种保护的农药水环境基准及排放限值研究

作者:魏玉霞; 胡林林*; 张**; 韩梅; 陈艳卿; 王延红
来源:环境科学研究, 2018, 31(12): 2000-2012.
DOI:10.13198/j.issn.1001-6929.2018.09.26

摘要

我国农药行业的水污染排放管理长期以来缺乏对特征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特征污染物产生、处理和排放的数据基础也非常薄弱.鉴于农药活性成分对作用对象极其敏感但又具有高选择性的特点,可以立足于对敏感作用对象以外的水生生物加以充分保护的思路,建立基于非靶向物种保护的农药水环境急性基准,作为我国现阶段农药排放限值的推导基础.基于对几十种农药活性成分毒性数据的分析,将物种毒性数据敏感度变化最显著的位序点(累积概率在5%~30%之间)作为"靶向物种"与"非靶向物种"累积概率的分割点,提出保护非靶向物种目标的水质基准计算方法,并以毒死蜱为例,应用物种敏感度分布曲线法对特征污染物毒死蜱水质基准值进行示例推导.筛选出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和植物等9门39科59种共109个急性毒性数据,经计算得出,毒死蜱对我国水生生物的HCt(靶向物种的危害浓度)为4. 35μg/L,基于HCt得到的毒死蜱排放限值为20μg/L,与美国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指南与排放标准中毒死蜱对现源的日最大排放限值(经换算为8μg/L)较为接近.研究显示,基于非靶向物种保护的农药水环境基准方法推导的排放限值与发达国家排放控制要求接近,通过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可以实现,具有可达性.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