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制是推进社区治理、实现向非政府主体赋权的重要载体与组织形式。研究显示,项目制通过资源赋权、权利赋权、心理赋权、技术赋权四个方面的实践,整合了政府行政力量和社会专业力量,整合了参与机制、参与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治理中社区居民参与度不足的问题。但是针对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主题的选择性发包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赋权取向的治理实践,社会组织的嵌入性发展限制了项目制赋权实践的多维度开展,过程性监管的不当使用桎梏了项目制的弹性,传统的求助习惯以及市场机制的嵌入制约了项目的内容与发展的深度,项目制的周期性则与社区治理的扎根性需求也出现了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