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不断融入民众的生活,但国家对网络活动的管理需要一个过程,借用网络渠道参与、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也亟待加强管理。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规制网络犯罪的条文中,关于"明知"相关内容概括性、主观性均处于较高水平。虽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进行明确,但在实务操作层面仍存在适用和理解的问题。司法实务实施阶段要严守推论的方法,整合多种证据构建证据链条,解除理性怀疑去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