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与实证分析法,对一则职校学生体育伤害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法理研判。文章认为:争抢篮球行为所生伤害不属意外事件,该案例中自然人被告相应义务之承担适用法律不当,法人被告相应责任之承担适用法律错误。笔者建议,要加强对体育运动之固有特性的体认,重视侵权责任法上可归责性的应用,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援引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