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质发[20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水利)厅(局、委、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了《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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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