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保障是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基本保证。由于非遗传统的公法保护模式影响以及非遗宏观环境的变化,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法治保障面临保护理念欠明确、保护模式比较单一、保护机制失调等缺陷。有鉴于此,需要在重新诠释整体性保护理念的基础上,促进私法保护模式的归位,构建多元、协调的行政保护机制与民事保护机制,以实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法治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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