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新修本草P.3714"残卷记载了《新修本草》卷十草部下品之上的30种药物,将其同目前通行的主流本草文献(辑复本或点校本)相比,发现目前通行的主流本草文献(辑复本或点校本)中存在同一药物的记载有断句不同、记载不同以及选字用词不同等问题。这种情况的存在,极易产生歧义,不利用传统药学的传承,也有碍于对部分药物的正确认知。将这些问题指明并进行考释,不仅是为了解决个案问题,更希望能抛砖引玉,促进本草文献的正确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