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挪用艺术作品正引起版权争议,其对版权法的理念和司法实践都造成了冲击,法律群体与艺术群体对于挪用艺术观点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思想表达两分法难以适用,审判中的审美无区分主义不对作品艺术价值进行认定。基于版权法的理念、对技术发展的回应以及保护艺术家权益,版权法保护挪用艺术作品有合理性与必要性。挪用艺术作品难以适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抗辩,建议创设邻接权以保护挪用艺术作品,既能维护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之和谐,也能合理地保护原作者与挪用艺术家的权益。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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