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医保谈判政策已经进入常态化趋势,为保障谈判药品的使用,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其中“双通道”管理政策极具特色,实践表明该政策有效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降低了患者的负担。本文比较山东省和省内各地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方案,从“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种类、药品自付比例和支付方式等方面对比分析各个地市的政策差异和创新性管理办法。山东省及其16个地市的“双通道”管理政策制定实施总体情况较好,充分落实了国家级指导意见,接下来可在单行支付、平衡各地区保障水平等工作上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