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实行监察专员办派驻设置以来,存在机制不够顺畅、监察权赋予不对称、专职监察人员定位模糊、能力素质不匹配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从监察机构政治建设、机制建设、界定职责权限和提升能力素质4个方面分析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