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传统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向市场,重新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将带来公共服务供给效果的提升。如何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绩效,则需要把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事实提升到"治理机制"的理论高度来审视。本文通过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的治理内涵与实践问题,在理论上探讨了"合同制"的治理机制的结构特征与要素构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明,严格把握生产商的遴选、持续推动服务过程的改进以及对项目结果的有效评估,才能在市场化合同工具的运用下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良好治理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