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已于2020年5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政隆2020年5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