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藏高阳清咸丰二年《濡上书院碑记》和清光绪十六年《重修濡上书院碑记》两通拓片(现碑已佚),光绪《畿辅通志》卷一一四"高阳县条"节录有清同治十一年高阳知县赵秉恒《增修濡上书院碑记》之碑文。其中咸丰二年《濡上书院碑记》中的书院章程在书院史上较为罕见,通过它能更深入了解清代书院制度运行的实态。换言之,濡上书院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关于书院的一个典型的样本,作为中国书院历史发展的一部分,对研究北方地区书院发展史提供了文字和实物佐证,在河北地方区域史和书院史研究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该文以此碑拓片为主,并结合其他两篇碑记对濡上书院的一些问题加以探讨。

  • 单位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