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当前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地司法机关在实践中,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取得了部分成果。然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着移送制度规定不明确、证据规格不统一、检验鉴定存在差异性、协作配合不完善以及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为此,司法机关需要逐步完善"双向移送"制度、建立证据统一规格、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运作,从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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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