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姓氏作为家族制度的重要象征,在我国传统乃至现代社会中一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维持姓氏的独立,不仅是人格权完整的标志,也是考量两性平等的重要因素。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中华民国民法·亲属》时,就妇女尤其是已婚妇女冠姓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充分的讨论,其中民法起草委员会成员、法学专业人士以及其他民间组织和个人分别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考察对已婚妇女冠姓问题的争论,可以了解不同群体的认知与看法,以及传统社会习俗和近代化思想之间的关联。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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