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是族阈共同体的构成要素。在传统的家元共同体中,并不存在着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家元共同体成员没有实现自我意识的觉醒,不是作为个人而拥有自己的生活。在走出中世纪的过程中,族阈共同体对家元共同体的替代造就了个人,使个人拥有了自己的生活和以个人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并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族阈共同体造就了个人,却又使个人无法拥有一种完整的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族阈共同体的功能分化中,出现了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人的生活也被分成公共生活、私人生活和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中,人并不具有抽象的属性,不是作为个人而存在;在私人生活中,人作为市民而与他人交往,追逐和实现着自我的利益;在公共生活中,人则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