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欧盟国家援助审查制度只针对其内部成员国政府行为,但不适用于援助由外国政府授予的情形,从而存在一定监管真空。为弥补这一空白,欧盟通过了外部维度下的《关于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政府补贴条例》,并在近期首次启动了两个针对外国补贴和涉华跨国补贴的审查案件,凸显了其将国家援助审查制度对外扩张适用的主张。欧盟这一发展趋势所引发的外溢效应,需引起我国重视。首先,我国可利用加入或正在申请加入的国际协定,进一步完善现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尤其是例外豁免规定。其次,我国可考虑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域外适用制度,并据此推动该制度下中欧有关例外豁免互认双边协定的谈判。最后,有关涉案企业可强化维权意识,在欧盟法体系下寻求司法救济。

  • 单位
    伊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