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对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提出新的管理要求。本文以2020年上半年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为依据,按照《污染源监测数据报告技术规定(暂行)》的评价方法,分析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标情况,并结合当前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现有监测方式,提出转变监测方式的可行建议。

  • 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