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进一步保障了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能够充分共享,通过共享可以融合涉企、涉个人的数据,促进惠企减负政策精准兑现,对企业的服务更加精确,政府服务更加精准到位。《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2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数据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保障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