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的关系理论

作者:索洛姆·维尔琼; 林少伟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 38(02): 119-160.
DOI:10.19916/j.cnki.cn31-2011/d.2023.02.002

摘要

数据治理法是规范个人数据收集、处理和使用的法律制度,也是理论研究和诸多拟议立法改革关注的重点话题。各种理论提出了不同的信息法益:部分强调数据主体对其数据化条件的个人控制权,部分则注重实现数据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些理论在概念层面上都存在相同的缺陷,一言以蔽之,都未能抓住数字经济中数据生产的痛点:以群体为基础考察人际关系。在数字经济中,数据收集的社会价值和危害大多源自这种关系性。从理论层面阐释这一观点,即数据是由法律和技术制度构成的社会关系,并揭示数据关系催生超个人法益的运作机制。如何妥当地代表和裁决这些法益,需要依靠更具公共和集体(例如民主)性质的数据生产治理形式。个人主义的数据主体权利根本无法代表这种群体层面的影响,遑论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