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政办发〔202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