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盘活了宅基地的经济价值。盘活宅基地经济价值增加农户收入,助力农民工落户城市,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促进乡村振兴。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可通过入市、租赁、入股、抵押、自愿退出等路径加以盘活,但在盘活宅基地经济价值的实践中,仍存在着农房抵押权实现难、集体成员的资格认定及权证颁发不规范、居住权保障不足等困境。针对此现实困境,应当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健全集体财产权益的实现机制,完善宅基地资格权的申请审批流程、相关规范与权证颁发实践,处理好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中各主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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