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特色语言在词语、修辞和文法等多个方面,呈现出有别于国家法律语言的鲜明特色。这一现象蕴含着深刻的政理法理,是党内法规政治属性的直接体现,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相促进的集中体现,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有力体现,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的必然体现,是政治话语和公众话语相融通的生动体现,是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具体体现。党内法规特色语言,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认真对待的现象。在运用党内法规特色语言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政治性与规范性的关系,不能混用特色;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不能夸大特色;把握好宜粗与宜细的关系,不能泛化特色;把握好贯彻落实与制度创新的关系,不能滥用特色。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