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美国1985年《平衡预算和紧急赤字控制法》第252条所确定的“量入为出”原则和同样规定“量入为出”原则的中国《预算法》第3、27、28条进行比较后,笔者认为,我国财政应以“量入为出”为财政平衡目标,以“以支定收”为出发点,体现“收”与“支”之间的对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