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的主体是监察机关,对象是使用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并且有详细的处理依据,在国有企业中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厘清与党纪处分的关系,明确公职人员的范围,坚持纪在法前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处分类型,严格落实规范程序。同时,要完善政务处分的后续机制,帮助受处分者正确对待处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