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第4号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名录》),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市实际,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告2019年第3号,以下简称《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