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函[2018]16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建立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黔教呈[2018]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由毕节市人民政府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办学经费以毕节市财政投入为主。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