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因人口流动与城乡结构变化等原因已使我国集体土地的法定权利结构出现明显的失衡,"三权分置"的权利架构还有很大的社会延展空间,亟待从城乡经营的视角寻找其嵌入现行社会结构的基本途径。通过分析集体土地法定权利结构与实践中权利的分解形式,寻找其中影响农地经营的规律性要素,为制定《农地经营保障法》提供支持。为提升农地经营水平,需从制度上激活集体土地所有权;农地经营制度建设需从社会权利库中汲取新的权利要素以平衡现有的集体土地权利架构;侧重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因立法框架所限,较难承担保障农地经营的任务,需制定《农地经营保障法》来实现"三权分置"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