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的本质是权利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以权利为本位,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一系列的权利,"法不禁止即自由"就是民法精神的彰显。若民事主体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滥用民事权利,如果不对权利加以限制,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民事权利的潜在受害者。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内容散落于法律规则之中,体现了法律对民事活动加以适当引导的倾向。作者主要就四点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了关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历史沿革和法理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三种主要的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第三部分即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四部分即滥用民事权利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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