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堪称"史上最严"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