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对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检察机关在建设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体系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缺乏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常态监管,以及检察工作人员缺乏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合理的办案理念。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应当探索建立检察系统技术调查官制度、针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巡回检察制度以及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综合平台,确保在常态监管的同时,兼顾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统筹协调;通过选拔复合型人才,助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业发展;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理论教育培训,帮助检察工作人员更好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