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市民社会以及人民作为治理主体是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其原则基础是遵循人民主权、社会公仆、议行合一、廉价政府等,之后通过制定社会政策、监督社会治理、协调利益关系、提供公共服务,最终实现满足人们的教育劳动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基本需要,对社会而言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促进社会形成自我管理的模式,同时也可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的哲学基础是唯物史观,符合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是社会治理科学思想的高度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