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相似罪状描述出现在《刑法》8个条文中,因而对利益的正当性判断是正确认定和处理相关贿赂犯罪案件的关键。在新时代监察改革背景下,突破现行司法解释和理论研究的局限性思维,回归运用最基础的语义解释等方法,明确正当利益是指合理合法的利益,反之则为不正当利益。结合司法实践,对利益、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辨析和适用提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