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十三五”期间林木采伐现状分析

作者:官王飞; 徐建恩*; 叶珊; 梁毅; 程瑶; 仇建习; 杨伟丽
来源:福建林业科技, 2022, 49(03): 111-124.
DOI:10.13428/j.cnki.fjlk.2022.03.023

摘要

根据2016—2020年期间丽水市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数据,从采伐总量、起源结构、权属结构和森林类别等4个方面,统计分析全市“十三五”期间林木采伐消耗蓄积量,总结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果表明:丽水市“十三五”期间林木采伐蓄积量为310.31万m3,采伐限额执行率为37.42%,与“十二五”期间相比,下降率为35.0%。9个县市中,以龙泉市采伐蓄积量最多,为113.37万m3;青田县最少,仅5.8万m3。天然林采伐蓄积量明显少于人工林,仅占总蓄积量的10.7%;国有林和个人林采伐蓄积量(63.85万m3)明显少于集体林(246.45万m3);公益林采伐蓄积量(54.64万m3)低于商品林(255.67万m3)。当前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存在基层林政力量薄弱、调查作业设计质量难保障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提升基层林政业务综合能力,充分利用林业信息技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