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市场发展的重要主体。但一直以来,套取资金、虚假经营的空壳社以及盈利分配乱象而导致的治理混乱等问题制约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新定位,为其提供新的发展路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企业在发展背景、功能的社会性、发展的经济性、组织的相似性等方面耦合,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为社会企业发展的某种初级形态,并为其提供社会企业路径选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界定、准入、治理、监管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制度建议,以期推进农村合作社向社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优化乡村经济结构,推动乡村治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