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湖北省梅村采取了"行政引领自治"模式,其核心是设置村落理事会激活村民自治,在组织框架内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通过建构思想引导与民主协商机制、精英吸纳与带动示范机制、知识融合与因地制宜机制以及自主服务与社会规制机制,将国家的"硬规则"以柔性方式导入农民生活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果。这表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尊重农民生活实践,通过赋予基层组织一定的自治权,引导和组织农民自主建设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