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数码影像技术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同时,数码影像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也有了广泛的应用。但影像记录方式的内隐性与易修改性致使人们普遍对其证明力产生怀疑。从本质上来讲,符合诉讼证据特征的数码照片其证明价值是毋庸置疑的。若从技术规范层面和法律程序上加以限定,那么数码照片在刑事诉讼中其证明力就能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