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形态”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基础性概念之一。既往学界从唯物史观出发,普遍地将它等同于“意识形态”或“社会意识形式”,视为毛泽东对艺术本质属性的界定。但考察延安时期毛泽东“意识形态”“观念形态”使用情况和文本逻辑,“观念形态”这个概念并不指向艺术本质属性,也不具有类似“意识形态”概念的社会性功能,它的认识论属性和功能在毛泽东艺术理论体系中具有特殊的理论指向意义——客观主义主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