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实现对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惩罚,构建了我国特色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现行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面临巨大挑战,不仅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还面临着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判断困难提升了衔接难度、药品案件办理"行政优先"引发案件降格处理、原有行刑衔接规定无法统摄特定行政处罚衔接事项、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案件移送对接无章可循等新问题。为此需要实现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向案件衔接机制的转变,并从顶层设计、法律完善、制度支撑、资源保障等方面予以完善。

  • 单位
    北京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