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历史的妥协",大学自治的权限分配集中表现为国家管制与学术自治的双重集权结构。在大学自治的外部关系与内部关系方面,分别表现为以功能为导向的国家间隔原则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原则。在新公共管理语境下,传统的自治观点开始被行政法学视野下的治理理论所取代。据此,大学自治的权限分配开始呈现新的变化,并在学说与实务上引发诸多公法争议。就大学自治的外部关系而言,传统的国家管制模式开始被监管型治理模式所取代,国家规制系统呈现"隐性强化"的特征;就大学自治的内部关系而言,传统的学术自治权限被削弱,而管理自治、利益相关者引导机制以及竞争机制得到持续强化。因此,应重申大学自治权限分配的民主正当路径与合法性逻辑,以实现国家监督、大学自治与师生权益保障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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