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地位的稳固,党内法规概念与内涵已明确化,其规范化和体系化也基本形成,与党内法规有关的这些社会力量最终促成了其向法的演化,这也使得党内法规的研究成为了不可忽视和不可回避的话题。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决定了在我国制度实践中,党内法规体系是与国家法律体系、民间法体系并行的独立的规范体系,是我国法治体系的重要一元。相应地,党内法规体系在法治体系中的具体定位应该是引领作用,而国家法律体系是处于核心的主导地位,民间法体系则是辅助地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及民间法有效互动,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
单位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