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还很不完善。我们应当顺应国际社会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的趋势,引入先进的监护理念,通过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和重点,科学选择立法体例和立法模式,扩大成年被监护人范围,细化监护层次和具体内容,明确监护人资格、范围和顺序,完善监护启动及终止程序,建立监护监督制度。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大规模的修改与完善,为《民法典》的制订打好基础。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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