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康美药业案暴露出当前立法对独立董事职能规定不具体以及履职标准不明确的问题,造成独立董事在身份上与内部董事同样承担着过重的民事责任;同时,我国司法对独立董事的民事责任认定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依赖行政责任的问题,导致独立董事在民事责任承担的法理上模糊不清。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在勤勉尽责和审慎注意标准上更加明确,责任认定上贯彻合比例理念,力求既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又能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稳定职业期待,从而更好推动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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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南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