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増长点和促进高校竞争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受到少子化、竞争加剧、高成本经营和全球化等内外因素的影响,部分民办高校经营不善、难以为继,面临破产和退出。民办高校的退出不仅事关举办者、投资者利益之得失,而且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员工合法权益之保障,因此建构一套科学完善的民办高校退出法律机制实属必要。民办高校退出法律机制之建构应该就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经营预警机制、强化合并诱因机制、确立重整再生机制、构建清算与接管机制、完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重点规制,从而有效预防民办高校退出和使民办高校安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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