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我国推出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并首先在东北及内蒙古进行试点。通过对大豆主产区黑龙江省的实地调研,运用层次分析法,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相关因素划分为三个方面:补贴确定要素、补贴发放要素、比较收益要素,分别确定各自权重,最后结合调研数据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得出农户对当前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为低效的结论,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策实施2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有完善的空间。因此,从政策宣传、目标价格的制定、政策导向和合理确定补贴核定形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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