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美育,即审美教育,指通过采用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培养人们正确、健全的审美心理结构,传播健康的审美观点和情趣,以此提高人们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它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相辅相成。美育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古典美学家席勒提出,但其实践很早就有。中国古代教育体系“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的“乐”指的就是美育,而在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多位学者也都就美育问题展开过讨论。蔡元培在1912年2月所著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