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于侦查活动,侦查活动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利用越发频繁,侦查机关违反程序获取公民信息、违规公开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方法/过程]犯罪科技化背景下,刑事侦查改变传统的被动回应模式,形成"侦监""网监""商监"三角式的信息监控和犯罪预防模式,能够有效防控犯罪。但在此模式运行中,应当清楚的认识到其对公民个人信息造成的泄露风险和危害后果。[结果/结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定位公民个人信息权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角色,通过侦查机关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在侦查活动中的有效保护。